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(以下简称“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”)获取招标文件,并于
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厂商须为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[2020]46号)中所述中小企业或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[2014]68号)中所述监狱企业或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7〕141号)中所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。 注:①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,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。
途径: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-投标(响应)管理-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
提交投标文件地点: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-投标(响应)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
2、监督管理部门: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。即:成都市财政局;联系电话;地址: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。
3、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、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、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。
4、本项目最高限价:350680.00元(人民币大写:叁拾伍万零陆佰捌拾元整)。
5、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,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“较大数额罚款”标准高于200万元的,从其规定。